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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海区庄市街道幼儿园招生公告(公办+民办)
为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年镇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海区意见》精神,结合庄市街道实际情况,庄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办(集体办)幼儿园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1、街道满足幼儿户籍在庄市街道(户籍迁入截至2023年5月5日)且父母在庄市街道有产权住房(如是幼儿园招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办民办
2、年镇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海区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庄市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提供无房证明),街道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幼儿园招视同有房有户。办民办
(三)招生原则
因公办(集体办)幼儿园规模、年镇班额限制,海区符合条件的庄市报名幼儿将根据幼儿户口申报(迁入)庄市时间先后为序,依次按现场确认的志愿录取至额满为止。【注:若幼儿户口仅在庄市范围内迁动,则以首次申报(迁入)庄市户口时间为准;若迁出庄市后再次迁入,则以最新迁入时间为准】
(四)招生流程
第一阶段:信息预登记
1.时间:2023年5月6日 - 5月11日 (每日 7:30- 22:30)
2.方式:
网站登记:家长在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
App登记:家长在手机端“浙里办”APP城市频道中的“甬有优学”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
3.操作方法:详见《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网上信息登记时间的先后与录取无关,建议家长错峰登录。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填一处房产信息。
4.注意事项:
★小班适龄儿童入园都需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请家长如实填写。
★符合“有房有户”条件,但在意愿幼儿园选择一栏未填报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视作自动放弃庄市街道公办(集体办)园的报名。
5.便民服务:网上登记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以携带好相关材料(详见需准备证件材料)到各服务点咨询。
服务点:街道中心幼儿园晨韵园区、镇海幼儿园庄市分园、培菊幼儿园、启迪幼儿园、同心幼儿园五所幼儿园的门卫处
服务时间:5月10日 - 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3:00 )
民办幼儿园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流程
1.各园自主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报名幼儿需符合《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规定,原则上按照“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等先后顺序招录,具体以各园招生公告为准。
2.民办园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6日- 5月11日 每日 7:30- 22:30),招录工作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开展,未被公办园录取的户籍幼儿和其他符合民办园报名要求的幼儿也可至意向民办园参加线下报名。
(三)其他说明事项
1.需准备的证件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证明)、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若涉及自建房需村社区证明)、拆迁协议(涉及房屋拆迁时)、镇海区无房证明(涉及祖辈房)、出生证明等。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还需提供居住证、社保参保证明(因企业原因社保缴纳在镇海区外、宁波市辖区的还需上传劳动合同)。
2.符合相关政策的特殊招生对象:主要包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子女等,请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2023年5 月 11 日前递交到街道中心幼儿园晨韵园区门卫处。
3.幼儿园提供小班幼儿“长幼随园”服务,在符合招生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同一家庭内今年秋季需入读小班的“幼孩”,可申请目前正在读中、小班的“长孩”所在园所,相关申请材料由家长于5月11日前向“长孩”所在幼儿园提交。
4.街道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6247(工作日9:00-11:30, 14:00—16:30)。